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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800-6158发布时间:2016-03-01
东北财经大学2016年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
东北财经大学是财政部、教育部、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为做好2016年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工作,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报名资格
考生应按照《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、时间、地点和要求报名。
二、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
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60名,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,招生专业详见《东北财经大学2016年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》(附件)。
三、录取原则
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,我校将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。考生若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,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投档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专业择优录取,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分配专业。
四、收费标准
被我校录取的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,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,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。
学费: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/人•年;商务英语、日语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/人•年;其他专业4500元/人•年。
住宿费: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,住宿费为1200元/人•年。
其他费用: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
收费标准如有变化,依据辽宁省物价局2016年7月前最新批文执行。
五、入学及在校管理
1.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,具体事宜届时请参考《东北财经大学2016级华侨、港澳台地区新生报到指南》。
2.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,凡不符合报名、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,将被取消入学资格。
3.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奖学金制度
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东北财经大学各类奖学金。
七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
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学校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有关规定执行;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,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;入学后,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,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,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。
八、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
本科学习期满,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,成绩合格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九、联系方式及其他
学校全称:东北财经大学
学校地址:中国•辽宁•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(116025)
学校网址:www.dufe.edu.cn
招生网:www.dczs.net
电子信箱:student@dufe.edu.cn
电话:+86-411-8471025884710259
传真:+86-411-84738600
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,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。
附件:东北财经大学2016年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台地区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点击查看